封丘疫情/疫情最新数据消息封丘县
封丘县公布4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李某、闫某某二人于12月20日7时30分乘坐昆明至郑州的3U8847次航班,10时30分左右到达郑州新郑机场,由朱某某驾车接回封丘县尹岗镇刘岗村,13时00分左右达到,未再外出。12月21日7时30分李某到封丘县尹岗镇卫生院对面馒头店购物,8时在封丘县尹岗镇李堂村商店购物,之后返回家中。9时李某、闫某某夫妇封丘县尹岗镇段占村办事。
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在封丘县活动轨迹的通告近期,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密接人员董某某的数据信息,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人在封丘县行程轨迹再次通告如下。
封丘县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5月7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密切接触者赵某某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赵某某行程轨迹通告如下:赵某某,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系中化现代农业河南有限公司封丘县王村乡小城村站点工作人员。
月29日,封丘县在对集中隔离人员例行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23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通报如下。
月10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常某某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以上两人行程轨迹通告如下:密接1:王某某,2022年5月2日9时20分许到郑州市杨庄小区惠弘园小区32号楼旁边巧乐购超市购物,两分钟后付款离开直接回到郑州住处。

封丘通报无症状感染者齐某某23名密接者行程轨迹
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23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通报如下。密接一:张某某,2022年3月28日15时25分,张某某自驾车到新乡高铁东站接无症状感染者齐某某返封,途中未停车,因齐某某提前报备需隔离,在封丘县柳园村路口共同等待防疫人员,16时50分张某某独自驾车返回柳园村家中之后未再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132:学生,系无症状感染者61的二孙子,现住址:太康县大许寨镇葛花李行政村。 3月23日至28日,行程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131一致。 4月6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33:学生,系无症状感染者61的孙女,现住址:太康县大许寨镇葛花李行政村。
判定流程:密接者确认:首先需明确密接者身份,即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内有共同生活、工作、学习等密切接触的人员。接触史追溯:通过密接者的行程轨迹、活动记录等,排查其接触过的人员中符合次密接条件者。
常见疑问解答“次密接”的定义:次密接是指与密接者(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直接接触的人员)有近距离接触(如同乘交通工具、共处密闭空间)且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根据防控要求,次密接需进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与感染者接触过的人(密切接触者)或者是次密切接触的人会接到流调电话。具体说明如下:流调工作的核心对象:流调工作是传染病控制的关键环节,主要针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接)、次密切接触者(次密接)展开。
封丘县实行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各有什么要求?
原封控区的应举镇柳园村、马房村、西大村,田园宾馆、舒佳宾馆、罗马假日酒店调整为管控区。原管控区的应举镇全域、王村乡全域及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嘉祥名郡25号楼、东方名郡5号楼、瑞封超市、商业街乔丹专卖店调整为防范区。封丘县中医院、应举镇卫生院、王村乡卫生院解封,恢复正常诊疗活动。封丘县原防范区解除。
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居民必须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须经社区疫情防控办同意,并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落实闭环管理。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天内无新增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最后一名密接者隔离14天后检测为阴性;解封前2天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管控区:解封条件与封控区相同,即近14天内无新增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最后一名密接者隔离14天后检测为阴性,解封前2天全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防范区划分标准一般是指县(区)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防控措施。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从严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划定购物区域,限制购物时间,实行错峰出门。防范区内,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限制客流,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其他娱乐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防范区:防范区就要麻烦点,比方说这个地方没有封控区、也没有管控区,但是这个地方的周边区域有上述两种区,那么这个地方就是防范区了(县或者区内)。管理方式是“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三种区多久解封(解封条件)封控区:封控区的解封条件非常严格。
封丘县关于2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5月11日
1、月10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常某某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以上两人行程轨迹通告如下:密接1:王某某,2022年5月2日9时20分许到郑州市杨庄小区惠弘园小区32号楼旁边巧乐购超市购物,两分钟后付款离开直接回到郑州住处。10时许乘坐私家车返封,12时许到达留光镇青堆村家中,当日再无外出。
2、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在封丘县活动轨迹的通告近期,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密接人员董某某的数据信息,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人在封丘县行程轨迹再次通告如下。
3、封丘县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5月7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密切接触者赵某某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赵某某行程轨迹通告如下:赵某某,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系中化现代农业河南有限公司封丘县王村乡小城村站点工作人员。
4、关于密切接触者在封丘县行程轨迹的通告2021年12月21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公安推送数据,经调查,我县居民李某、闫某某、尹某、尹某某4人为密切接触者,现将以上四人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5、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23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通报如下。密接一:张某某,2022年3月28日15时25分,张某某自驾车到新乡高铁东站接无症状感染者齐某某返封,途中未停车,因齐某某提前报备需隔离,在封丘县柳园村路口共同等待防疫人员,16时50分张某某独自驾车返回柳园村家中之后未再外出。
6、封丘县公布1名密接者活动轨迹2022年3月14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数据。经调查,封丘县荆隆宫乡新区张某某为确诊病例崔某某的同乘密切接触者。现将张某某近期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封丘县公布3名密接者活动轨迹2022年4月16日
1、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在封丘县活动轨迹的通告近期,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密接人员董某某的数据信息,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人在封丘县行程轨迹再次通告如下。
2、关于密切接触者在封丘县行程轨迹的通告2021年12月21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公安推送数据,经调查,我县居民李某、闫某某、尹某、尹某某4人为密切接触者,现将以上四人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3、封丘县公布1名密接者活动轨迹2022年3月14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数据。经调查,封丘县荆隆宫乡新区张某某为确诊病例崔某某的同乘密切接触者。现将张某某近期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4、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23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通报如下。密接一:张某某,2022年3月28日15时25分,张某某自驾车到新乡高铁东站接无症状感染者齐某某返封,途中未停车,因齐某某提前报备需隔离,在封丘县柳园村路口共同等待防疫人员,16时50分张某某独自驾车返回柳园村家中之后未再外出。
5、封丘县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5月7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密切接触者赵某某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赵某某行程轨迹通告如下:赵某某,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系中化现代农业河南有限公司封丘县王村乡小城村站点工作人员。
6、原阳县关于公布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3月6日,接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推送2例海南三亚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1例山西晋城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上密接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封丘疫情24小时咨询电话
封丘县24小时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1-7092063。截止至2022年12月8日,新乡市封丘县防疫要求规定,新乡市封丘县已经实现新冠肺炎病例数清零,属于常态化防控区域,任何人都可以去,只需要携带健康码即可。封丘县特产有石榴、三鲜封芹、卷尖、芹菜(封芹)、金银花。著名人物江端友、赵贺、百里嵩、阎立品。
封丘县:03737092063,注意:文中有一处封丘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写为03717092063,应为03737092063。 长垣市:03738877221。 卫辉市:03734488850。 辉县市:03736231719,037312328。 高新区:03733539967,03733539911。 经开区:03733686221,03733686118。 平原示范区:03737553131。
所有返乡人员要提前3天通过“信息系统”电话)报备,到新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
封丘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1-7092063 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长垣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3-8877221 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卫辉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3-4488850 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辉县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3-6231719 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常态化。
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如实举报。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留光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373-7092971;报警电话:110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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