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河北沧州限行,今天沧州市限行】

2025沧州限号一览表

025年沧州限行信息如下:限行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0:00,周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区域:市中心区域:东至新华中路,西至解放西路,南至黄河路,北至新华北路。开发区区域:东至迎宾大道,西至和平大道,南至新港路,北至迎宾大道。高新区区域:东至高新大道,西至和平大道,南至新港路,北至高新大道。

例如,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沧州限行尾号为2和7,与京津同日的限行规则相同,进一步印证了同步实施的稳定性。2025年12月29日限行规则的推导根据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3月29日的新一轮轮换期规则,限行尾号按星期循环排列: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对应3和4和5和0、1和2和7。

月1日 - 12月28日: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4和5和0、1和2和3和8,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限行时间是工作日7:00 - 20:00,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限号规则为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4和5和0、1和2和7,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郑州:自2025年11月10日起,每周工作日的7时至21时实行限行措施。限行区域为东三环(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河北沧州今天限号吗限什么号

限行车型及规则:汽油车:尾号限行,周一限行尾号1和6;周二限行尾号2和7;周三限行尾号3和8;周四限行尾号4和9;周五限行尾号5和0。柴油车:全天限行。货车:全天限行。限行措施及处罚:限行措施:限行期间,限行区域内禁止限行车型通行、停放、掉头和转弯。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法予以罚款、扣分;限行期间在限行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沧州市主城区限行区域严格封闭,限行区域由西三环、307国道、经八路、北绕城路围成,不包括这些道路本身。自2018年12月12日0时起,实行24小时全天限行,车辆按单号在单日行驶,按双号在双日行驶。字母尾号按最后一位数字计算。

河北沧州今天限号3和8。关于河北沧州限号的信息,是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来确定的。今天的限号是3和8。这意味着车牌号码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如果是3或者8,那么今天就不能上路行驶。限号的实施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减少车辆拥堵现象,改善空气质量。限号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时效性。

主城区限行区域,限行区域为西三环,307,经八路,北绕城路包围的区域,不包括这些道路本身。2018年12月12日0时开始,每天24小时全天限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字母时按最后一位数字算。

沧州今天限行尾号是多少

限行车型及规则:汽油车:尾号限行,周一限行尾号1和6;周二限行尾号2和7;周三限行尾号3和8;周四限行尾号4和9;周五限行尾号5和0。柴油车:全天限行。货车:全天限行。限行措施及处罚:限行措施:限行期间,限行区域内禁止限行车型通行、停放、掉头和转弯。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法予以罚款、扣分;限行期间在限行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月29日沧州机动车限号,限行尾号为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限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具体说明如下:沧州限行政策与京津同步的依据沧州市中心城区自2021年10月8日起,已与北京、天津同步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轮换政策。

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沧州今天限什么号

025年沧州限行信息如下:限行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0:00,周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区域:市中心区域:东至新华中路,西至解放西路,南至黄河路,北至新华北路。开发区区域:东至迎宾大道,西至和平大道,南至新港路,北至迎宾大道。高新区区域:东至高新大道,西至和平大道,南至新港路,北至高新大道。

021年8月21日, 限行尾号:0 ,周六日不限行。时间:7:00-20:00 限行区域:沧州市区: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月29日沧州机动车限号,限行尾号为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限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具体说明如下:沧州限行政策与京津同步的依据沧州市中心城区自2021年10月8日起,已与北京、天津同步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轮换政策。

今天时间: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沧州限行尾号4和9。沧州限行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每日7时~20时(不含节假日)。沧州限行区域: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