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疫情(商丘疫情支援情况)
商丘发布31号通告:暂停清明节现场祭扫活
1、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2022年第31号通告,关于暂停清明节现场祭扫活动的相关安排如下:暂停现场祭扫活动:从4月2日起,全市所有陵园、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此举旨在避免因人员聚集祭扫引发疫情传播风险,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河南部分城市:开封从4月1日到5日,全市公墓、陵园、殡仪馆纪念堂暂停现场祭扫服务,其它时间开展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焦作全市各类公墓、骨灰堂、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提供网络祭扫、云祭扫等智能便民服务。
3、各地区情况不同,扫墓方式也不同,2清明节扫墓是这样通知的,根据仪征市发布的《关于做好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中明确提到:提倡广大市民网络祭、以绿色祭扫方式居家追思。现场祭扫需要提前预约,如果没有提前预约,那么就不能进行现场祭扫。

商丘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商人员管理措施境外来(返)商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商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措施。
2、商丘市与涉疫城市人员往来密切,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防控核心措施:坚持常态化防控原则:落实“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划小单元、群防联控”要求,重点加强涉疫地区来(返)商人员排查管控。
3、商丘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2022年第20号)主要内容如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全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公共场所有序开放。需严格落实限流、错峰、查验“双码”、测体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和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服务暂不恢复。
商丘发布25号通告:关于行程卡赋星有关事项
1、022年4月8日,商丘市下辖的永城市两处区域被划为中风险地区,根据国家行程卡运行规则,商丘市域内所有人员的行程卡均被赋星号。
2、工信部于6月29日宣布取消通信行程卡“星号”标记,这一政策调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但“摘星”后地方可能通过替代措施延续管控,反映出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平衡的深层挑战。
3、通信行程卡取消星号标记是指,从2022年6月29日起,通信行程卡上不再显示用户过去14天访问过的存在中等或高风险区域的城市所带的星号标记。以下是关于通信行程卡取消星号标记的详细解释:背景与目的 背景:通信行程卡上的星号标记原本用于表示用户在过去14天内访问过的城市中,存在中等或高风险区域。
4、通信行程卡取消星号标记是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支撑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广大用户出行,从2022年6月29日起取消通信行程卡“星号”标记。
又是瞒报!河南疫情扩散至医院、幼儿园、农村!
1、河南此次疫情反弹系因瞒报所致,疫情扩散至医院、幼儿园、农村,增加了疫情防控的不确定性。疫情反弹原因官方发布消息称,本次河南疫情反弹因瞒报所致。河南商丘市新确诊病例尹某及其家人未在第一时间及时、真实报告实际行程。尹某是产妇,其丈夫郭某、郭某的亲妹妹郭某莹等均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2、在疫情防控期间,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健康状况或接触史等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这一罪名主要针对那些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并因此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3、对疑似病例立即隔离并联系医疗机构,配合流调工作。责任追究 对瞒报、漏报或管理疏漏导致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家长未履行承诺造成后果的,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附则责任书需由园方、教职工及家长三方签字确认,保留存档。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内容,定期组织演练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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